怀远县榴城镇: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
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有效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,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榴城镇认真学习贯彻《蚌埠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,守护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加强组织领导,细化任务谋安全。榴城镇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,聚焦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新要求,把宣贯落实《办法》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召开专题会议,组织村居集中学习《办法》内容,成立了由镇长王洪响同志为组长,分管领导宋云忠同志为副组长,食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,因地制宜分解《办法》内容、循序渐进落实《办法》要求,确保宣贯工作有领导、有组织、有方法、有步骤地进行。
摸排村居底数,落实制度抓安全。榴城镇食安办秉持“食品安全、群众满意”的原则,深入29个村居摸排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13人,督促承办者及时办理《营业执照》和《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》,对承办者指定包保干部、建立包保台账、加强日常督导,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、分级指导和应急管理制度,按照一户一册,认真填报《农村自办宴席备案指导手册》,真正做到“事前有申报、过程有监管、事后可追溯”。
强化业务培训,夯实力量强安全。榴城镇食安办围绕《办法》要求,组织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业务培训,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、食品安全基本知识、农村流动厨房管理规定、食品原料存储保管规范、事故应急处置规范等。榴城镇食安办定期对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进行现场督导,对 “流动厨房”加工环境、卫生条件、食品原料现场检查,以查带训、查缺补漏、巩固提升,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队伍。
普及宣传教育,营造氛围保安全。榴城镇食安办按照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要求,综合利用横幅标语、宣传资料、广播、电视、QQ、微博、微信、短视频等媒介,在节假日、村居集市、商超广场等时间场合,大力普及推广《办法》内容,引导群众选择合规承办者、主动签订协议、及时报备、配合管理,逐户走访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,重点宣传市场主体登记要求、日常报备管理要求,确保《办法》在村居深入人心、落地见效。
通过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,榴城镇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,规范了农村集体聚餐秩序,遏止了农村集体聚餐中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。今后榴城镇将举一反三、常抓不懈,本着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的原则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助力平安和谐幸福美丽榴城建设。
(张苗苗)